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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丑书" 一一"沃展叫停"引出的美学思考

时间:2018-05-31 18:54:26  来源:  作者:李元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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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丑书"
一一"沃展叫停"引出的美学思考

                            李元博
     " 沃展叫停"过了20多天,四川方不明朗的"丑书"拒之,沃兴华的支持者在狂飙般的口诛笔伐、义愤泄尽之后胜意滿滿地撤出阵地,围观者也随之散了。一场关注度不亚于兰亭奖评比的大事件就这样"霸气"的嘎然收场了。而其中涉及到的"丑书"问题,诸如沃兴华的书法是不是"丑书",当今究竟有没有"丑书",如何界定"丑书",怎样对待"丑书"?这么一个关乎中国书法向何处去和书法能否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如果就这么被搁置不论,那将是非常令人遗憾的事。
   我以为,输嬴固然要紧,但比此更加要紧的是书法理性的成长进步。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的理性向前运动。因此,对待这个事件,不仅要就事论事,更要就事论理,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书法的理性成长。所以,对"丑书"问题进行理性分析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一,"丑书"是一种客观存在。其实"丑书"到日前为止还只是一个俗语、一种指向和边界都十分模糊且很不确定的说法,因而还够不上概念。其大致状况只是人们从当代书法审美中产生的一种对书法艺术美的质疑。书法美吗?有人从他看到的一些字里获得了丑的印象,然后发出了类似于"丑"的声音。而这一点,坐在"象牙塔"里的书法艺术家则全然不予理会。的确,这种书法审美质疑,还是直觉的,且因为书法审美常识的缺乏又因人而已,但越来越普遍的书法审美质疑逐步形成名曰丑书的集体意识的"书法批评",尽管是特指也不会是全指向的,可究竟这种"批评"已经成为人们对当代书法的一种客观的意识反映。这种从无到有的意识生成,已经告诉了我们"丑书"的客观存在。因此,我们再也没有理由还如往昔那样的不以为然且置之不理。
    我们看到的大致情况是,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的书法热,因为热,便有些一哄而上的情形,感性的成分也就比较多,于是,客观上就出现了良莠并发、"朝野"共存的局面,不管什么货色都以书法艺术的名义,各有说词,各显神通。其乱象弄的受众眼花缭乱,美丑难辨,优劣难分。所以"丑书"的存在是一个人们都看在眼里的不争事实。
    二,"丑书"的边界。那么究竟什么是"丑书"呢?这个问题在书法美学上非常明确。遗憾的是包括很多书法家在内的绝大多数人却并不清楚。尤其是那些书法经销商宁愿花几十万、几百万去受"丑书"者的蛊惑也不愿意花几天时间读一读书法美学的书。这是比较可悲的事。
   美学原理告诉我们,艺术本身就是美,即使是虚构的饕餮狞厉形象,它实现了它美的理想便就美,而不是丑。梵高的画,在一般受众看来或是与古典型艺术的绘画比是丑,但梵高实现了他艺术理想,因而是美不是丑。同理,在书法艺术范围之内,只存在精神理念感性显现的真实与否,而不存在与美对立的丑的分立,也没有如戏剧里设置的正(美)反(丑)角色对比。因此,此前那些在书法艺术范围之内界定"丑书"的做法是一种"形而下"的浅薄意识表现,是不能够接受的。
    书法美学原理还告诉我们,书法是用毛笔书写汉文字的艺术形式。这个概念是从几千年中国书法实践的历史发展中概括出来的,是扎实可靠的。其中的要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包括书写材料在内的书写形式,就是用毛笔、墨在宣纸上书写汉文字;另一方面则是它的艺术性质,即就是书法艺术必须是书家精神理念的书法形式显现。实现了精神理念的感性显现,就是达到了艺术创造的目的,就是精神内容与外在形式的恰当结合,就是美。只是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人的精神意识不同而产生出外在形式差异而已。这种精神理念的书法形式显现,本身包含了显现的书法外在形式和被显现的书家的精神理念两个基本方面,因而从事书法艺术创造的主体就必须是两个方面都健全的完全素质的人。缺乏精神内容表达的书写是"书奴"的行为,而没有掌握制作书法外在形式的书法技术的人的书写,则表达不出精神内容,因而纳入不了书法艺术的范围之中。由此可见,即使这两类人用毛笔、墨在宣纸上书写汉字,也不会具有书法艺术价值。单就他们对书法艺术的危害而言,掌握了书法技术的"书奴"对书法艺术的危害要远远小于沒掌握书法技术的人的书写。前者尽管精神内容贫乏,但他不会象后者那样大肆扭曲精神。
   丑相对于美。艺术上的美与客观自然上的真、社会伦理上的善相联系,而丑则与伪、恶相一致。因而所谓的"丑书",范畴上应该视为伪书和恶书,是一种假借书法之名而实际上与书法艺术格格不入的冒牌货,其书者普遍没有长久临帖学书的经历,因而也毫无书法基本功可言。书不师古,野俗一路。不从传统中出来,必"江湖"无疑。按照这个起码的底线衡量,丑书就是一种假冒伪劣的书法园地的另类存在。主要产生于野路子的"江湖派"。此外,还有一些非书法家的社会名流,虽不一定就是"丑书",但起码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法艺术。
   三,"沃书"不是丑书。说沃兴华的字不是丑书,这首先在于沃兴华是一个真正的书法艺术家,他在包括学养在内的精神意蕴和书法技术两个基本方面都是"达标"的。特别是在书法技术方面,他是通过认真临帖从传统中走出来的。这次网上传出他的拟展作品,既有非常传统的风格,也有不少人难以接受的创新(尝试)之作。他既能传统,又去努力在传统上求变化,这是沃兴华先生的一种责任担当的魄力,显然他字的所谓不好看,与"江湖派"的书写墨迹完全不在一个技术层面,且两者的目标也完全不在一个方向。人们不必为他这种对传统变异所惊怵。其实书法样式的变化以及书法风格的变异是一直发生的,而且也正是从这种尝试性的创新中获得的:由古文到大篆,由大篆到小篆,由小篆(秦小篆的同时,南方诸侯国还流行鸟书、虫书)到隶变,由隶变到草、行、楷的今体书,书法式样不是一成不变,而是一个随着人的精神意识的发展不断变化的过程;由王羲之到颜真卿再到苏东坡(朱熹说"字让苏黃胡乱写坏了"),代表时代精神的书法名家的个人风格也是形象各异的。书法技术的学习固然必须从传统中来,但这种被后人称作传统的东西却是通过创新传承下来的,在这个意义上,传统就是创新的历史性继承。沃兴华的书法探索,可以看作是这种类似的创新,因而与那些丑书的制造者截然不同。做为个体,我们可以看不惯他,可以不喜欢他的作品,但却毫无权利阻止他的尝试,同样也不能因为不喜欢他的字就轻意给他戴上丑书的帽子,把他与"江湖派"归为一类,甚至以此为理由"拒展"。当然,沃兴华先生的探索应该是谨慎的、有边界的,其能否获得成功也还不一定。这不要紧,即使失败,还可以回来。但是这种尝试性的创新或者创新性的尝试都是非常必要且重要的,再者创新也完全沒必要迎合受众的喜好。所以,人们对他的尝试绝无指责的理由。其实我对沃兴华先生形式和内容关系的观点是持有异议的,是反对的。但这是学术思想上的不同,我也并不因此就去否定他的创新。创新无可非议,艺术批评、学术争论同样无可非议的理由在于这都是书法艺术范围之内的有价值行为,是真理的追求。
   四,如何对待丑书。丑书是当今的一个客观存在。现在我们对丑书的指向和边畀也都已经清楚,怎么办?中国书协苏士澍主席上任不久就曾经提出要对丑书有所动作,但截止日前尚未见着。我以为丑书的出现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与整个社会生态密切联系,发生在书法界,却与市场上一切假冒伪劣产品同属,根子扎的很深,远非中国书协想动作就能动作得了的事情。但这个事情的严重性却非一般可比,因为我们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而书法做为中华民族传統优秀文化最显著的标志,让"江湖"假货,充斥社会,招谣过市,如果他们只是在国内骗得一些金钱和荣誉还不打紧,但若出境发展,弥漫全球,势必会倒了传统优秀文化的牌子,这可实在不是闹着玩的事情,故而应该有所动作。可我又想,应该在拿出一些可行的行政干预措施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让国人有适当的书法审美常识,具备一定的书法审美能力,这就会让丑书失去市场,无处藏身。这,需要从学习入手,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养。
    从孔子开始,中国人的理性偏重于实践方面,缺少了纯粹理性。人类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昭示我们:实践理性着重人世界,它现实管用且为纯粹理性提供了用之不竭的养料;纯粹理性着重自然界,它逻辑清晰且不断为实践理性指明方向。尽管中国古代哲学就有"道"与"器"的区分,但我们往往上升不到纯粹理性的高度,一听到有"丑书"的批评,还真就去找"丑书"渊源,忘记了艺术的最高形式就是自由,本质上是人的心灵活动和主体精神的表达,无论狞厉的野性还是中和的优雅,那都是美而不是丑。这次"沃展叫停"及沃书被误作丑书,足以提醒书坛不能滿足于实践理性的获得,应该在此基础上重视纯粹理性的建构和确立。
 
          戊戌年四月于静心斋
 
 
(作者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2017年度中国书法风云榜学术著作《书法美学解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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